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五(租)[2025]0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经营性用房(商铺)招租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包组5)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原招租文件中“四、需求内容”“(一)招租要求”“3.为保障服务质量,防范恶性抬价,若租金报价高于最低限价200%(不含200%),响应人须提交书面说明(含人工成本、进货渠道、盈利构成等)。未作说明或理由不充分的,视为无效报价”。
2.原“四、需求内容”“(三)装修要求”的“ 1.原租户中选的,不设免租装修期。新租户中选的:500m²以下房屋/场地可申请1-2个月免租装修期;500m²以上可申请3~4个月免租装修期。承租方可自行装修,但方案须按规定申报获批后方可实施,并符合法律法规及招租方管理规定。”修改为“1.承租人如需进行装修,应向招租人申请并缴纳装修保证金(租赁面积不满500平方米的项目:相当于一个月租金;500平方米及以上:相当于两个月租金),并在获得审批同意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租人指定账户。装修期间租金及水电费需正常支付,且装修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3.原评分表“商务评分细则表”“1.经营业绩”的“ 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5分”修改为 “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8分”。
4.原评分表“商务评分细则表”“2. 租赁申请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的“竞租人提供出租物业方出具的“经营好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0分。”修改为 “竞租人提供出租物业方出具的“经营好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5.删除原评分表“技术评分细则表”中“8.原租户经营情况”条款。
6.包组3、包组4、包组5的评审时间由“2025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修改为“2026年1月6日,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因用户需求变更修改。
名 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地 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
联系方式: 王老师,0756-252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