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2022年8月14日,有网友在网上公开爆料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中南大学某医院副主任医师刘某峰行医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刘某峰通过夸大、虚构病情,对病患采取严重超过必要限度的医疗手段,甚至在手术过程中切除病患健康无病变的身体组织,并通过上述方式向病患收取高昂的医疗费用。上述信息爆出后,刘某峰的名字一度冲上各个社交平台的热搜。2022年8月8日,医院对刘某峰采取了停职调查。2022年8月26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发布联名通报:“经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目前,刘翔峰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4年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翔峰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刘翔峰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同时,对同案被告人罗原灯以故意伤害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上述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翔峰在湘雅二医院工作期间,为牟取额外手术费用,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罗原灯夸大患者病情、虚构患者病征,给6名不具备相关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致5人重伤、九级伤残,1人轻伤;利用职务便利,在引进医药产品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66万余元。刘翔峰利用主持或参与手术的工作便利,收受医药产品销售人员回扣358万余元,非法侵占价值193万余元的手术耗材。上述手术耗材已被依法收缴。
案例解析
涉案人员严重违反了“九项准则(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中“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的规定,并且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过度医疗怎么判定?
过度医疗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鉴定:
1.全面考评医生是否履行法定医疗义务:《执业医师法》对医生履行义务有明确的要求,患者在就医中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要充分考虑与医生的义务相对应,要求医务人员不能漏诊、误诊,更不能“小病大诊,无伤多诊”,应恰当地给患者作出诊断。
2.严格审查和调取证据材料: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等其他费用的增长,保证他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占,法官在审理此类型案件中,特别是一方提出“过度医疗”的质疑时,应仔细推敲、审核患者方提供的伤病情报告、就医结算票据等。
过度医疗有哪些危害?
1.损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导致医患关系恶化。过度医疗增加了患者就医的经济负担,未能真正体现医学的人文精神,恶化了医患关系。
2.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影响卫生服务公平性。尤其是农村,过度医疗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导致医疗资源不足与医疗资源浪费并存,最终导致卫生服务不公平。
3.医疗风险比率上升,医源性不良医疗安全事件正日益增加。过度医疗势必会增加患者医疗风险比率。而人力的不足更会加重这种风险发生,增加患者医源性损伤风险。
提醒
医疗作为民生之基,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切身福祉。然而,极个别医务人员违规开具“大处方”、实施“过度治疗”等行为,不仅损害了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形象,也加深了患者对医疗体系的不信任。过度诊疗带来的,不仅患者经济负担的加重、治疗风险的增加、医疗资源的浪费,更是对医德医风的严重侵蚀。
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不仅需要精湛的医术,更应常怀济世救人的仁爱之心。唯有以患者为本、以良知为尺,才能守护医疗的尊严,托起生命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