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是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原“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第四条 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典型案例一
2014年5月21日,广州市惠爱医院精神障碍科未经医院批准,违规接受企业捐赠资助,由科主任苗某组织本科室有关人员与其他单位人员举行学术交流活动,共计产生费用12244元,全部由医药企业报销。2014年8月26日,广州市惠爱医院给予苗某行政记过处分,对苗某等13名参与活动的精神障碍科工作人员均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扣罚半年奖金的处理。
典型案例二
2021年12月,“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显示,南通市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赠送医用干式胶片给医院的形式贿赂如皋市人民医院。被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9.28万元,罚没款合计249.28万元。
案例解析
上述案例中,无论是通过学术活动交流的形式,违规接受企业捐赠资助,还是通过赠送医用干式胶片给医院的形式贿赂该医院,谋取到销售医用干式胶片的交易机会,都违反了“九项准则”中“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的规定。
提醒
医学的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爱心组织与爱心人士的信任与支持。每一份捐赠,无论大小,都承载着对生命的深切关爱、对医疗事业的殷切期盼。规范接受捐赠,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假借单位名义接受药品、器械、耗材等利益相关方的捐赠资助,并要警惕附加定向采购、垄断耗材供应等不当条件或未签协议、未做登记等“无偿捐赠”这类隐形贿赂,也再次提醒科室不得私自接受利益相关方捐赠,必须由医院统一受理。医院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与问责机制,坚决防范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让我们携手,用规范的制度、严谨的态度、透明的执行,让爱心有迹可循、让善举物尽其用、让信任落地生根,将社会的涓涓善意,汇聚成推动医学前行、护佑人民健康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