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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生物样本库系统维保服务项院内商谈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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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编号:中五采()[2023]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生物样本库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项目需求

为了保障我院生物样本库系统正常运行,满足持续优化的需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响应,需要生物样本库系统维保服务。

(一)服务内容

1.系统应用功能需求改造、数据库优化、BUG修复,接口变更、报表制作、数据统计等方面的技术实施服务。

2.因运行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变更,服务方免费提供数据迁移服务。

3.院方进行软件安全漏洞扫描,发现问题服务方应迅速进行整改。

4.在应用生物样本库系统的过程中的业务咨询等服务。

5.在服务期内,如遇同架构的软件产品有升级版本,根据用户需要,服务方应提供免费升级,并提供完善的升级服务。升级服务包括应用程序升级、数据迁移、操作培训等。

6.服务方每季度对系统进行不少于一次现场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服务方定期对服务器运行情况、数据库运行及备份情况进行巡检,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院方。

(二)服务方式

服务方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组(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工程师、公司技术支持团队)开展工作,指派售后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内容。

(三)服务地点与时间

1.服务地点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

2.服务响应要求

服务方须保持系统维护联系人电话7*24小时的畅通。根据院方要求,如需现场处理,服务方应立即响应。出现故障时立即远程响应,如遇紧急情况,服务方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院方向服务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维保服务期满,院方向服务方支付合同总额的80%。维保服务期满付款前,服务方须提供维保服务总结、巡检报告、需求处理记录及巡检台账、有效发票。

五、报名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已报名且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六、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zdwyczb@126.com邮箱进行报名。

七、商谈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员对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回传相关商谈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八、报名截止日期:20231210日中午12:00。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九、商谈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技楼信息工程与数据中心607会议室

十、商谈时间:20231211日下午16:00

十一、本次商谈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商谈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商谈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商谈结果等职责,如有遗漏可能会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黄老师 0756-2526831

十三、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后勤楼111室。

 

 报名登记表.docx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3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