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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转化医学中心及珠澳转化医学研究院开工仪式承办服务采购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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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项目编号:中五采()[2023]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

珠澳转化医学中心及珠澳转化医学研究院开工仪式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四、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设计

物料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主会场铝架帐篷

18米*35米

平方

630

白色

2

主舞台背景板幕布

主背景双层桁架喷绘11*4

1

红色基调

3

两侧4米*3米

2

4

主舞台

14米*6.1米铝合金结构

平方

85.4

舞台铺红色地毯

5

舞台斜坡+立体字

与主舞台配套

1

 

6

舞台台阶

与主舞台配套

2

 

7

主会场两侧宣传背景板

5米*3米*双面(厚度0.8米)

6

双侧布置,约6幅展板,双面展示

8

主会场地毯

18米*35米

平方

630

红色地毯

9

嘉宾席

长条桌1.8米*0.6米

6

配白色台布

10

观众席贵宾椅

软质坐椅+白色椅套+金色腰封

120

 

11

签到台

需配椅子、签到本、签到笔

1

 

12

大门口指引牌

2米*1米

1

 

13

奠基仪式

奠基石

1

 

铲堆沙堆

1

14

音响系统

ZS双10户外线阵音响8+4+4(8只全频,4只低音,4只返听。配备数字调音台,标配4只话筒)

1

 

15

装饰彩带

工程车设备装饰

6

 

16

安装及拆除人工

 

8

 

17

物料来往运输次数

 

6

 

 

2、PPT展示;

院内磋商时需要进行10分钟的PPT展示,包括企业介绍、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采购人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分。

五、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六、报名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人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报名且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七、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报名表(附件1)、营业执照、响应承诺函(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 zdwyyb@zhuhai.gov.cn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详见第十四条)进行报名。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对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回传相关磋商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九、报名截止日期:202361312:00。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十、磋商地点:行政综合楼412会议室

十一、磋商时间:202361415:00

十二、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1-3人)务必出席磋商会,提交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原件(密封保存,现场开封)及现场汇报PPT,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磋商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磋商结果等职责,如有遗漏可能会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0756-2528000 

十四、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院长办公室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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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响应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