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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磋商公告【2022】采购法务服务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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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医院法务咨询需求,规范医院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我院拟采用院内公开磋商方式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竞争性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采购法务服务001

(三)项目预算:10万元以内

(四)项目内容:

1. 对我院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解答。

2. 协助我院草拟、修改、审查法律事务文件,并给出书面意见。

3. 代表我院调解有关经济、民事纠纷,必要时现场处理医患纠纷。

4. 受理我院需要委托律师参与的经济项目谈判、仲裁、诉讼活动。

5. 维护我院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依我院需要,就涉及我院权益的事项发表律师声明;就我院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律师函。

6. 协助我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制订出规范的合同范本,协助加强经营管理。

7. 根据我院需求,安排律师每月1-2次到访我院住所地面谈。

8. 处理我院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资质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通过年度年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工作场所。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具备处理综合法律事务及医疗纠纷的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拟提供服务的律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所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相关资质文件(包含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拟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在报名时仅须声明,无须提供相关证明。采购人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现象的,随时有权取消其谈判和承接资格)。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将上述资料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zdwyyb@zhuhai.gov.cn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6-252800018666958356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行政综合楼518室。

报名时间:2022510–2022516日。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员对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参加磋商。

七、磋商时间:202252714:30

八、磋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行政综合楼512会议室。

九、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磋商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磋商结果等职责,如有遗漏可能会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