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委托珠海市医佳园医疗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就眼科(视光中心)技术应用、品牌宣传等项目进行推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眼科(视光中心)技术应用推广及品牌宣传服务项目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眼科(视光中心)技术应用推广及品牌宣传服务项目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技术应用推广:通过延伸服务,建立与国内顶尖医疗机构的紧密合作,进行眼科(视光中心)技术应用等相关推广。
2、品牌宣传:通过延伸服务,完善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眼科(视光中心) 的科普宣教、近视防控、屈光手术和服务质量管理等,促进视光中心与珠海、澳门及周边城市的融合,提高中山大学属第五医院眼科(视光中心) 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其它补充事宜
珠海市医佳园医疗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拟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眼科(视光中心)技术应用推广及品牌宣传服务项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具体有关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经营或销售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等相关资质证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等资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邀请名单:广州吉鑫汇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仁智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润珠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公寓楼北楼负一楼101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56-2528942)。
(四)报名地点:2021年08月24 日-2021年08 月 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0。
(五)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 08月 27 日 09时30分,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公寓楼北楼负一楼101室。
(六)信息发布媒体: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院内网;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网http://www.zsufivehos.com/admincp.php。
三、预算金额:年服务费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