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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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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1

100201

内科学

38

内科学(传染病)

295

45

45

160

 

2

100202

儿科学

69

不分方向

295

45

45

160

 

3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69

不分方向

295

45

45

160

 

4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69

不分方向

295

45

45

160

 

5

100210

外科学

43

外科学(泌尿外)

295

45

45

160

 

6

100214

肿瘤学

69

不分方向

295

45

45

160

 

7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69

不分方向

295

45

45

160

 

8

1001J2

分子医学

69

不分方向

295

45

45

160

 

9

105101

内科学

31

内科学(心血管病)

310

45

45

170

 

10

105101

内科学

33

内科学(呼吸系病)

310

45

45

170

 

11

105101

内科学

34

内科学(消化系病)

381

45

45

170

 

12

105101

内科学

35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310

45

45

170

 

13

105101

内科学

36

内科学(肾病)

399

45

45

170

 

14

105101

内科学

38

内科学(传染病)

310

45

45

170

 

15

105102

儿科学

69

不分方向

332

45

45

170

 

16

105103

老年医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17

105104

神经病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18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19

105109

全科医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20

105111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336

45

45

170

 

21

105111

外科学

43

外科学(泌尿外)

310

45

45

170

 

22

105111

外科学

44

外科学(胸心外)

310

45

45

170

 

23

105111

外科学

45

外科学(神外)

310

45

45

170

 

24

105113

骨科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25

105115

妇产科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26

105116

眼科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27

105117

耳鼻咽喉科学

69

不分方向

387

45

45

170

 

28

105118

麻醉学

69

不分方向

355

45

45

170

 

29

105119

临床病理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30

105121

肿瘤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31

105123

放射影像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32

105124

超声医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33

105200

口腔医学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34

105400

护理

69

不分方向

310

45

45

170

 

35

105800

医学技术

82

医学检验技术

310

45

45

170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3.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方向)代码

学科专业(方向)名称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公开招考计划

备注

100201内科学

38内科学(传染病)

2

/

2

 

100201

36内科学(肾病)

2

1

1

 

100202儿科学

69不分方向

1

/

1

 

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

69不分方向

1

/

1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69不分方向

5

/

5

 

100210外科学

43外科学(泌尿外)

2

/

2

 

100210外科学

41外科学(普外)

2

/

2

 

100210外科学

42外科学(骨外)

2

 / 

2

 

100210外科学

44外科学(胸心外)

1

/

1

 

100214肿瘤学

69不分方向

6

/

6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69不分方向

1

/

1

 

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69不分方向

1

1

0

 

1001J2分子医学

69不分方向

13

1

12

 

105101内科学

31内科学(心血管病)

4

2

2

 

105101内科学

33内科学(呼吸系病)

2

/

2

 

105101内科学

34内科学(消化系病)

1

/

1

 

105101内科学

35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3

/

3

 

105101内科学

36内科学(肾病)

1

/

1

 

105101内科学

38内科学(传染病)

3

/

3

 

105101

37内科学(风湿病)

1

/

1

 

105102儿科学

69不分方向

1

/

1

 

105103老年医学

69不分方向

1

/

1

 

105104神经病学

69不分方向

2

/

2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69不分方向

2

/

2

 

105107急诊医学

69不分方向

1

/

1

 

105109全科医学

69不分方向

1

/

1

 

105111外科学

41外科学(普外)

4

/

4

 

105111外科学

43外科学(泌尿外)

3

/

3

 

105111外科学

44外科学(胸心外)

2

/

2

 

105111外科学

45外科学(神外)

1

/

1

 

105113骨科学

69不分方向

3

/

3

 

105115妇产科学

69不分方向

3

/

3

 

105116眼科学

69不分方向

1

/

1

 

105117耳鼻咽喉科学

69不分方向

2

1

1

 

105118麻醉学

69不分方向

3

/

3

 

105119临床病理

69不分方向

1

/

1

 

105121肿瘤学

69不分方向

2

/

2

 

105123放射影像学

69不分方向

5

/

5

 

105124超声医学

69不分方向

3

1

2

 

105125核医学

69不分方向

2

 / 

2

 

105200口腔医学

69不分方向

2

/

2

 

105400护理

69不分方向

5

/

5

 

105800医学技术

82医学检验技术

2

/

2

备注:少干共两个指标,按照最终总分选择,不占以上招生指标。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3月21日8:00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考生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硕士招生”(网址https://enroll.sysu.edu.cn/)系统提交。提交界面“硕士复试管理”-“复试资格审查”。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以下材料1-10合并成一个PDF上传,材料11单独一个PDF上传)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考生下载打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已审核版)。

    11.个人简历。

    (二)复试补充材料

    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形式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复试时间集中在3月23日至26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复试录取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招生学科专业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如果初试试成绩也同分,则以“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排序。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件3。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最迟须于3月26日前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zdwyyjsk@mail.sysu.edu.cn 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专业-体检报告”,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由本单位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批为准。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学校将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

    电话:0756-2526929

    邮箱:zdwyyjsk@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监察科

    电话:0756-2526929、2528908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附件1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5年硕士生复试名单公布.xlsx

附件2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 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拟录取考生专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