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导师、各位2023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现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工作有关要求
拟申请2024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1. 2023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在我院所学专业具有学校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及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专项计划主管部门同意该生申请参加我校硕博连读遴选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进行严格审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博士阶段培养类别不得更改。
3. 申请参加此次硕博连读资格遴选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应基本完成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的学习,取得必修课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4.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应参与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该专业学位教指委对培养工作、培养方案的规定、要求执行。
5.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博士资格考试申请”,打印《中山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相关导师,医院审核通过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6.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确因特殊原因被批准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的,我院和学校不受理其再次申请硕博连读资格的申请材料。
7.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将于2025学年秋季学期作为2025级博士研究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前应基本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达到有关培养工作要求。
8. 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但未通过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生继续培养,导师应对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做出补充安排。
二、资格遴选工作中笔试、面试环节的工作要求
1.在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遴选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各项规定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考核与监督。院领导将对笔试、面试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2.笔试:规范化闭卷考试,严格监考,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小时。
3.面试:
①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申请人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分钟。现场须有秘书(工作人员)记录。
②按照学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要求,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情况及讨论记录表》“面试回答问题情况及委员会讨论记录”一栏,对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内容及委员会讨论情况根据现场原始记录整理后据实、详细填写,不得过于简略。
④《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情况及讨论记录表》主席签名、委员签名、秘书签名须在面试现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
⑤面试现场,须有秘书(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记录,详细记录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内容及委员会讨论情况。纸质版原始记录、录音及录像资料,培养单位须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参与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所有人员,如和学生存在近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情形时,须严格遵循回避原则。
5.资格遴选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6. 院系对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负有主体责任,由于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学校损失的,由学校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违纪的,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作出处理;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由学校根据有关党纪法规和学校规定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实行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三、奖助金及导师配套经费划扣工作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我校研究生奖助金,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奖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符合奖助金参评资格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参加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自获得硕博连读资格正式发文的学期起,其硕士阶段第二学年可获得对应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按博士研究生二等助研金标准享受按月发放的助研金(含导师(培养单位)配套投入)。转入博士阶段后,参加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培养单位)须按学校规定的标准予以配套,配套投入标准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
四、与招生相关工作
2023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与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工作密切相关:
1.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跨专业选拔的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申请跨专业选拔博士生导师所属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是我院2025年在该专业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并公布在2025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之中。学校公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后,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更换博士生导师。
3. 院系在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遴选时,将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各项规定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考核与监督。
五、工作进度安排
符合条件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请于4月1日-10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申请,4月11日12:00前将《中山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在系统填写后下载)交教育处研究生科101室。硕博连读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取名单由学校审批后公布。
联系人:周马养,联系电话:2526929
教育处 研究生科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