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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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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材料提交及审核

符合学校初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均可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一)申请材料审核清单

1.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及准考证;

2.个人简历;

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4.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5.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并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报考博士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报考硕士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

6.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7.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论文主要内容和摘要);

8.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9.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供:

1)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0.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11.中山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亲笔签字)。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将清单中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文档,按上面所述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邮件发送至zdwyyjsk@mail.sys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专业-资格审查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按上述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提交。接收邮件的截止日期为51217:00,逾期作放弃处理。

考生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不能准考、录取、注册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材料面试、入学时提交原件复核,无法提供原件审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我院研究生科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者,可进入综合考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考核方式:

1.报到时间:复试前一天;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科(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医生公寓楼,1101室)。携带申请材料中的145911原件到现场确认。

2.面试日期及地点:

2025513-15日。我院研究生科将分别联系复试考生具体的复试时间及安排,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

3.考核时间与评分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知识结构和创新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为主,一般采用面试方式,招生专业复试小组若有需要,也可采用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复试的内容和方式由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决定。硕士考生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博士考生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30分钟。

报考博士考生须准备10分钟PPT报告,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原则上应有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

考核内容:结合考生自我介绍、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知识结构和创新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三、复试录取

(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硕士按专业方向,博士按招生导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复试通过后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表模板请见附件。

体检结果最迟须于525日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结果提交方式:通过邮件提交,邮件发送至zdwyyjsk@mail.sys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专业-体检材料”。

五、信息公布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0756-2526929

邮箱:zdwyyjsk@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科、监察科

电话:0756-25269292528908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和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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