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
4.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携带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准予参加2019年5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证明)。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科可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学科方向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分组
时间:第一批:2019年5月22日;第二批:2019年5月25日-6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分组:详见我院复试情况汇总表(具体复试安排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调剂
1、无合格生源或合格生源不足的导师,可接受院内或校内合格生源的调剂。
2、拟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调入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
3、“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与统一考试制招生单位的考生不能互相调剂。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之间不能互相调剂。
5、跨一级学科、临床医学跨二级学科的调剂考生,需办理《中山大学2019年不同学科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并由拟接收的导师提供调剂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背景以及硕士论文研究课题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课题研究的关联度、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研究的关联度等材料,经我院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调剂复试。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录取。审核时会着重考虑学科、科研的相关性。
6、一级学科内跨二级学科、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内跨三级学科的调剂的考生,需办理《中山大学2019年相同学科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参加复试。
七、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复试第五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0756-2528209
邮箱:wyyjsk@126.com
2.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附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9年博士招生第一批复试名单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