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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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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拟录取工作,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充分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人才,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关于调剂复试:

1)合格生源不足的导师,可在同一学科方向(即原二级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与录取。属于校内不同招生单位相同学科方向之间的考生调剂,由调出与调入院系双方共同办理考生报考档案的移交手续,并由调入院系将《中山大学2017年不同院系相同学科方向调剂博士考生情况表》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不同学科方向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剂复试与录取。确因学科交叉或学科融合需要的,由拟接收的导师提供调剂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背景以及硕士论文研究课题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课题研究的关联度、报考导师与拟接收导师所从事研究的关联度等材料,并填写《中山大学2017年不同学科方向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调剂复试与录取。

3)报考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不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其中一份请在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及在校成绩单、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体格检查表。

4、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携带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往届生还须携带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论是否录取,资格审查所交材料恕不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时间:201758~12日。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及评分: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招生导师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五、其它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查询复试名单。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我院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医院官方网站“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栏目公布,并将复试通知及有关要求事项通知考生本人。

六、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0756-2528189(张老师)、2528209(周老师  汪老师)

邮箱:wyyjsk @126.com

2.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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