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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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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6]43)要求,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现公布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详见附件1)和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查阅附件,做好参加复试的准备,同时注意以下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

510日上午8:30-11:30到广东省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科研研究生科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其中一份请在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及在校成绩单、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携带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往届生还须携带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经查验以上证件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

定于510日下午进行复试,复试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复试具体安排将在510日上午宣布。

未尽事宜详见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756-2528209

      附件:1.  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  2016年博士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科研研究生科

                                     20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