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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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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山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招生单位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090 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55

60

180

092 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111 中国语言文学系

112 历史学系

120 法学院

150 外国语学院

160 教育学院

230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42 博雅学院

2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60 心理学系

400 旅游学院

650 国际关系学院

321 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

50

50

175

340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35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8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90 工学院

660 微电子学院

670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093 高性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

360 药学院

55

55

180

520 光华口腔医学院

530 护理学院

800 附属第一医院

810 孙逸仙纪念医院

820 附属第三医院

830 中山眼科中心

840 肿瘤防治中心

094 肿瘤医学协同创新中心

880 附属第六医院

890 附属第五医院


注:    试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单位按本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50

60

180

理工科

45

50

175

  

50

50

175


2、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201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三、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50

60

180


2、具有复试资格的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考生,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协议书》。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50

60

180


2、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前须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交《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五、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拟安排在4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通知有关考生。

六、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其中一份须在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及在校成绩单)、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携带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往届生还须携带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