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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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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16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中山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二、申请办法

1.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 chsi.com.cn/tm)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免试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免试生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我院提交参加免试生复试的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见下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一节),并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2. 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之后安排复试事宜。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拟安排两批进行。

第一批:

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9301500

确定复试名单的日期:2015930

复试日期:2015108

若第一批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二批复试。

第二批:

报名起始时间:20159301500——10101500

确定复试名单的日期:20151010

复试日期:20151014

2. 复试当天时间安排: 8:30—11:30报到及资格审查,15:00—17:30复试。

3. 复试报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技楼四楼科研研究生科。

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复试通知并及时进行系统确认。

四、复试办法

1. 复试名单的确定:对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申请参加我院免试生复试的本、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我院根据学生的报读申请,确定各学科、专业招收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免试生资格。我院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免试生的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另外考生需要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如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3. 考核办法:

1)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包括复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复试成绩为100分(见下免试生面试评分表)。

1)面试内容:复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的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办法:

面试试题由各复试组在考生复试前拟订,试题为3套以上。

各复试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及外语水平测试。

面试方式: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情况要有秘书认真、详细记录。

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免试生面试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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