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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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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单位)、有关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和《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精神,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开展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8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参与本次评审。该类学生所获得的奖助金,待其正式入学后再行发放。

2017年录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到2018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因已参加2017年奖助金评审,确定获得奖助金等级,不再参与本次评审。

二、奖助金类别与金额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按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共分为三等,各等资助金额分别为:










类别

等级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业助学金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奖助金

8000/

500/

500/

二等奖助金

8000/

500/

100/

三等奖助金

0

500/

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奖助金

8000/

500/

500/

二等奖助金

8000/

500/

100/

三等奖助金

0

50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