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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学年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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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要求,“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应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参加学年考核。“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业基本要求:(1)每门必修课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2)按规定时间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选题、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并达到要求,且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3)通过导师和考核小组各阶段的考核,具备较强的从事前沿性、创新性研究的潜力和水平;(4)在学期间应取得导师在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5)在第四学年的学年考核前,应至少参加过一次本专业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被会议采纳。

请各单位按照《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小组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需要强调的是,2013级直博生、2015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学习时间已达到四年,应满足“在第四学年的学年考核前,应至少参加过一次本专业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被会议采纳”的要求。

学年考核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93日前:“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填写“学年考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交导师填写意见。“优生优培”类别为硕博连读的2016级研究生,应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攻博管理模块填写“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

96日前:各培养单位按要求统一组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三名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请于考核前一周务必将考核安排表(附件2)发邮件到yypyc@mail.sysu.edu.cn,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旁听考核过程。

915日前:“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参加考核。

各培养单位应为每位“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建立培养档案,将其培养计划、学期考查以及以后所有的考核材料及时归档。

请各单位务必于918日前将本单位“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年考核表”(一式三份)送到研究生院207室,电子版发至yypyc@mail.sysu.edu.cn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84112506

 

附件:

1 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年考核表

2  2016学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年考核安排表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1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