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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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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各位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

接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及《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 2014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2015级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应在本学期完成。根据《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虽然不需组织中期考核但开题报告应在本学期进行。往届获准推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也应同时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请各教研室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成绩、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所有工作应在本学期内完成。请相关教研室/科室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将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的时间提前2周报送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届时将组织院内外专家对博士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纳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中山大学优秀奖学金评审条件之一。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和医院批准可以延期,但必须明确延期的截止时间。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均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确保考核工作按规范程序执行,并准确记录相关内容。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研究生科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