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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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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985工程高校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和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和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选拔与培养,坚持择优选拔,优质培养,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1、 符合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 在我校或其他“985工程高校获得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成绩在全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本毕业生;

   3、就读本科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为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4、通过导师的全面考核,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三、招生导师和名额

12017年进入本计划的导师名单及相关培养单位的招生名额见附件。进入本计划的导师2017年招收获本计划资助的直博生或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相关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附件下达的招生名额招收本计划的直博生。

2、招收本计划的直博生名额不占本单位2017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计划,招收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须占用本单位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但不占用进入博士阶段年份(即2019年)各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计划。

四、考核及录取工作

1、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优生优培

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的招生细则,并在单位网站公布。

2、达到条件并申请报读该计划的学生按所报读单位的要求报名及提交材料,包括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术成果证明等。

3、招生单位及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后,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招生考核程序,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接收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名单。对虽未进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名单,但达到我校接收免试研究生要求的,可接收为本计划之外的直博生或免试硕士研究生。

4、其他工作请参照我校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文件执行。

五、相关说明

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获得的资助总金额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构成。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中大研院〔2014339 号)。

2、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的资格。

3、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

4、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其资助金。对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对认为不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