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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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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附属医院(中心):

根据《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要求,为了做好2013级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临床能力考核的范围

12013级临床型硕士研究生。

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核的硕士生,请向所在医院研究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批准。经批准未参加本次考核的2013级临床型硕士研究生须参加下年度的考核并推迟一年答辩。

获得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并已转入2015级博士的研究生,不需要参加本次临床能力考核。

2、经批准未参加上年度考核的2012级临床型硕士研究生。

二、参加临床能力考核的条件

研究生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完成规定的临床轮训和考核,其中内科学和外科学研究生的轮训不得少于3个三级学科。

三、临床能力考核的资格审查

1、思想品德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所在科室党支部组织进行,填写《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记录表》(附件1),上报所在医院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资格审查:研究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医院研究生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审查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临床轮训和考核情况。对于经批准免轮部分三级学科的研究生,应提交事先获批准的证明原件。

请各医院统一填写《临床能力考核资格审查表》(附件2),于20151221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处。资格审查表作为参加考核及登记成绩的依据。

研究生院将抽查部分研究生的轮科训练记录本,对于未能完成培养规定的,不准参加本次临床能力考核。凡发现在轮训过程或填写轮训记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临床能力考核的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临床能力考核的组织

1、请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临床能力考核以集中考核的形式进行,并请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各单位可根据需要组成临床能力考核督导组,确保临床能力考核落到实处。

2、内科学、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妇产科学由多家牵头医院(见附件3)分别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三至五位本学科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组成,需要时可邀请院外的专家参与。

3、其他学科则每一个学科组成一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三至五位本学科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组成,由学校指定一个医院牵头组织,相关医院的专家参与。牵头单位见附件3

4、请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题目、考核办法等,并上报牵头单位的研究生科。

五、临床能力考核的内容

1、临床基本技能考核。外科系统的手术操作可在目前所轮转的科室进行。

2、病例考核和病例答辩。要求不少于三个病例,其中内科学应覆盖消化、呼吸、心血管,外科应覆盖普外、骨外、泌尿外。

3、辅助诊断技术考核。考核本学科常见的辅助检查结果分析能力,应包括心电图、影像学资料、检验结果及本学科的特殊检查。

4、病历评估。抽取考生经治的住院病历资料五份。

六、临床能力考核成绩的评定

临床能力考核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按照各专业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评分表中的各项评分指标进行评分(见附件4),其中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能力考核评分表,请附属一院牵头组织专家制订。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无记名评分,其平均分数为考生的临床能力考核成绩。

七、其他

1、考核的经费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已由学校划拨。该项经费用于考核的组织、印刷费、酬金等支出,若有结余,归牵头医院使用。

2、本次考核由各医院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院2013级和未参加考核的2012年级临床型硕士研究生。

3、请各医院在考核前一周公布考核安排(项目、时间、地点等),并将考核小组名单、考核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研究生院将择机组织巡查。

4、请各医院在临床能力考核结束后就临床能力考核中出现的问题、需改进的地方、评分表的合理性等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并撰写本医院临床能力考核总结。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考核总结及临床能力考核的总成绩报表(附件5)一式两份(包括电子版和纸版),分别报送中山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研究生院培养处。

附件: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记录表

2.临床能力考核资格审查表

3.临床能力牵头单位

4.临床能力考核评分表

5.临床能力考核成绩报送表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