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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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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启动2018年度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目标

重点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显的转化前景和转化效益、能够在近短期内实现成果转化的科研成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目标为:通过项目的实施,攻克科研成果产业化中存在的关键和核心难题,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成果,实现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如实现专利的高价值转让或实施许可、以技术作价入股的方式共建企业、产品上市销售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以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果为依托,成果所有权为学校或学校附属单位,且成果权属清晰,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项目有明确的转化前景、转化路径(如转化方式、转化计划、受让对象、转化收益分配模式等)和显著的转化效益,能够在短期内实现转化;

(三)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转化条件,优先支持能吸引企业参与研发和投入配套资金共同承担的项目,配套资金项目需出具资金配套函,明确资金使用方式;

(四)项目成果在实施产业化的过程中,存在尚未解决的关键技术环节,需要通过技术攻关予以解决;

(五)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书》。

(六)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8.1.1-2018.12.31

三、申报对象及资助方式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年龄56岁以下196111以后出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究基础、研究条件、生产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资助方式

通过专家评审后,由学校择优批准立项,2018年支持的项目不超过20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左右。

四、组织方式

自由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择优资助。

五、资助经费

立项项目经费由学校一次性下达,拨付经费须按预算合理使用,不得外拨至校外单位。项目组应严格依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项目预算合理合规开支经费。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的执行进度,于2018年度内使用完毕。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请人将填写完成的申报书和相关的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7621交我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科

                                            2017年6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