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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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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接科技厅通知,现将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结题项目范围:2013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以及延期、超期项目。

二、结题形式及要求  

    本年度所有结题工作均以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开展,不在网上进行。  

    结题形式及要求:  

    1.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自行进行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

  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  

    2. 省基金办对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的处理  

    结题验收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题验收审核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应在接到通知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在半年内整改完善并重新接受验收。重新验收仍未通过的,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结题验收不通过的,省基金办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三、时间节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
2015119日前将结题材料交我科。  

四、报送材料要求

   结题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专著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论文需附刊物首页、目录与文章首页,专著需附首页、主编人员名单与目录)、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五、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由于经费结转拨付问题导致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顺延半年(20166月份)结题。

   
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

附件:

1.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2. 结题材料报送清单模板

3. 省自然重点项目结题相关信息收集表

 

                                        科研研究生科

                                      2015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