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_news.jpeg
关于2018年7月11日公开招聘拟录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点击率

我院2018711日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拟录人员名单公示已结束,根据中山大学及我院招聘管理规定,将安排临床或部门考察、体检、签订三方协议等程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床或部门考察

         1.通过面试应聘者,须于730日前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科报到,办理临床或部门考察等有关手续,考察期一般为一周。

      2.考察期结束后,用人科室填写《考察鉴定表》。

二、体检

    通过面试应聘者,由人力资源管理科开具“入职体检介绍信”后到我院体检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305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资格。个人未经人力资源管理科安排自行体检无效。

三、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通过临床或部门考察后,请本人填写协议书中毕业生的有关内容并签名,将就业协议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寄交到人力资源管理科。

四、往届生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临床考察→体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五、办理时间:以上流程事项需在815日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进行临床考察者,请提前告知人力资源管理科老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护理人员需自备护士鞋。同时,考察期医院将提供住宿,床上用品及相关生活必需品自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2528760  2528170  2528239

     联 系 人:解老师  李老师 叶老师

      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大五院综合楼4406室人力资源管理科   邮编:519000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人力资源管理科




































  201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