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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拟录各类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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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39日,公开招聘面试通过人员结果公示已结束,根据中山大学及医院招聘规定,安排拟录应聘者进行临床或科内考察、体检、签订三方协议等程序,具体事项如下:

一、科内考察

   1、通过面试应聘者由人力资源管理科安排其科内考察,考察期一般为一周。

  2、考察期结束后,用人科室填写《考察鉴定表》。

二、体检

    通过面试应聘者,请在约定的时间内到人力资源管理科开具“入职体检介绍信”后到我院体检部进行入职体检。个人未经人力资源管理科安排自行体检无效。体检费用自理。

三、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请本人填写协议书中毕业生的有关内容及签名后,将就业协议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寄交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四、往届生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五:办理时间:以上入职流程事项需在415日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以下老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大五院综合楼4楼人力资源管理科    邮编:519000

    联 系 人:解老师  李老师 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6-2528760  2528170  2528239

 

人力资源管理科

201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