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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部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日本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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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接校医科处通知,根据中日双边政府间及有关机构间的协议,科技部征集2016年度对日科技合作项目建议工作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目标

    经中日两国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协商,2016年度拟征集联合研究项目建议。联合研究项目旨在支持两国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就共同感兴趣并能使双方受益的课题开展合作研究开发。项目须具备技术先进性和较强的创新性,具有技术输出或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建议编写要求

   (一)对中外方项目建议提交要求  

    1.中外方项目建议提交单位需分别向中外方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提交内容相同的项目建议,单方面提交无效

    2.中方项目建议提交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3.中外双方合作单位应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双方参与单位应明确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二)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在研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三)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建议中,应有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的章节,合理分享合作研究成果,维护中方利益。

    2.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四)其它要求。

    凡此次提交项目建议的单位,不得一题多报、项目打包或申请重复资助。

    三、项目类型、领域、经费及执行期

    2016年度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依据的协议及项目建议提交方法如下:

   (一)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联合研究项目。

    根据2015428召开的第15届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纪要及此后科技部与日本驻华大使馆的换文,2016年度拟在中日两国大学、科研院所之间(鼓励双方企业参与)征集联合研究项目建议,领域不限,每个项目的申报额度定为300万元人民币。中方申请者除需完成网上申报外,还需督促日方合作伙伴通过其主管部门向日本外务省中国和蒙古第二课按其要求申报。2016年度双方拟支持30个项目。

   (二)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大型联合研究项目。

    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JST的协议,2016年度拟在中日两国产学研机构之间联合征集节能和环境领域的联合研究项目建议。每个项目的申报额度定为600万元人民币。此为联合申报,中方申请者除需要完成网上申报外,还需督促日方合作伙伴及时向日本JST申请JST申报网址为:http://www.jst.go.jp/sicp/guidelines_ch_most2015.pdf),按照附件3的说明,共同完成英文申报材料附件4(此为日方合作者向JST提交的申报材料,可以共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一式10份,用于中日联合评审。2016年度双方拟支持10个项目。

   (三)与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联合研究项目。

    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RIKEN的协议,2016年度拟征集中国产学研机构和日本RIKEN之间的联合研究项目建议。合作的领域不限,但日方合作伙伴必须是日本RIKEN及其下属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额度定为200万元人民币。申报除需要完成网上申报外,还需督促日方合作伙伴向日本RIKEN外务部国际课按其要求申报2016年度双方拟支持10个项目。

   (四)与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机构(AIST)合作项目。

    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AIST环境部门的换文,2016年度双方拟出资在中国和日本AIST之间联合开展水的安全利用研究,项目申报额度为2000万人民币。中方申请者除需完成网上申报外,还需督促日方合作伙伴向AIST环境部申报。2016年度双方拟支持1个项目。

上述所有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3年,以批准后签订项目执行合同时起算。

   四、网上申报与提交

    1. 报送申报意向:请于124(周五)前将申报意向(含申报人姓名、拟申报题目、拟申报项目类型、既往承担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情况)发送科研院联系邮箱,学校统一为申报人开通账号。

    2.合作协议审核与签订:请申报人于1220前先将撰写好的合作协议书电子版发至科研院联系邮箱进行初审,待科研院老师反馈意见后再携带由项目申请人签名后的纸质版协议书到科研院国际科研合作办公室盖合同章。

   3.电子申报书填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所有类别的项目均需在网上完成附件1《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和附件2《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未完成网上申报者视为无效申报。请各院系于1230将申报书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审核。

    4. 纸质材料提交:申报书网上审核通过后,请于201614将在线打印的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附件1)、项目建议书(附件2)各一式5份,与JST的大型联合研究项目另需提交附件4纸质版一式11份,送至科研院国际科研合作办公室(中山楼307室、北校区办公楼前座220)。

    五、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国际科研合作办公室

    联 系 人:  许 文     张迪

    联系电话: 84110463  87332494

    电子邮箱:kyyghb@mail.sysu.edu.cn

   (二)科技部

    政策咨询: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  姜小平

    电话:010-58881342    电子邮箱:jiangxp@most.cn

    项目建议受理联系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马乐举

    电话:010-68598029    电子邮箱:malj@cstec.org.cn

    文件附件:  附件材料

                                             科研研究生科

                                                 2015年12月2